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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加纳海岸角大学代表团访问我校
6月9日,西非加纳海岸角大学代表团一行来访我校(其中有该校校长、主管国际交流的副校长和国际交流处处长)。
我校国际交流处胡亮才处长安排接待了该代表团。
次日,在新校区大会议室,该校与我校签定了合作交流协议。我校汤放华副校长主持签字仪式,党委李新国书记代表我校签字。
根据协议,两校将在学生和教职工及文化交流、、互派访问学者、合作开展科研、共同授予学位、短期培训、举办合作交流讲座会议和研讨班等领域开展合作。
(黄毅)
附:协议的部分内容摘录
学生交流
每学年或在每学年的任何时间候(如有可能),双方都接收对方自愿留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在交流项目中,所申请留学的学生都可以在申请的学校取得相关的学位。
两方学校各自负责本校留学生的挑选。本科生必须在交流阶段之前在本校完成至少两个学期的全日制的学习。
各校每年所派交流的学生数目将由两校达成共识后决定。交流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需要和本校的政策来决定在对方学校进行为期一期或更长时间的学习。
合同双方都有权要求申请者完成各自学校所规定的录取的相关程序,对于母语为非英语的学生必须证明他们有能力在讲英语的国家成功完成申请大学水平的课程。
交流的学生应该向各自的母校支付他们现行的学费及其他强制性收费。如果有必要,他们可向所留学的学校支付杂费。
交流的学生有责任支付其它费用,比如电话费、书籍费等等。在入校之前参与交流的学生应向对方学校提供健康保险,并支付交流期间的基本保健费用。交流学生必须遵守对方国家的法律法规。
教职员工交流
合作期间,两校的教职员工均可参与对方学校的各项活动。比如,短期或长期的教学科研活动,举办会议、研讨会或者讲座。两校的特殊项目,双方均可提供专业学者担任顾问。在合作期内,双方可随时开展短期项目考察并且可对这些项目进行拓展,其领域涉足学校所在地附近的商业、工业、教育等。交流的教职员工继续享受派出方学校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如有必要,同时享受接受方的福利待遇。
总之,教师交流项目应通过学校基本程序即申请、审核和学校最后审批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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